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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苯中毒向单位提出百万索赔
来源:侯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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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西,系重庆市綦江县一农民,由于长期从事泡沫生产操作工作,李亚西患上了苯中毒,被鉴定为7级伤残。根据治疗费清单,36岁的他如果能活到国人平均年龄73岁,那么光是治疗费,他就应向工作单位索赔103.6万元。如果该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将创造重庆市工伤赔偿的最高记录。
  职业病患者被解除合同
  1994年,李亚西进入渝北区一家泡沫生产企业工作,2003年,单位更名为重庆延森江锋座椅有限公司。因长期接触苯等有毒物质,从2004年开始,李亚西被确诊为职业性慢性苯中毒。2007年2月被鉴定为工伤伤残7级。
  2007年6月,李亚西的工作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了与他的劳动关系。由于单位没有为他办理工伤保险,这意味着他要自己负担沉重的医疗费用。李亚西曾多次向单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最终未果。
  向单位提出百万索赔
  每年2万多元的治疗费用让李亚西难以承受。上班时,他在职业病防治医院治疗过4次,花了5万多元,全是单位出的。他也联系了几家单位,但单位得知其病情后,都将他拒之门外。李亚西说,医生称,像他这种病最后将演变成白血病。
  无奈之下,他将原工作单位告上法庭。除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得补偿外,他提出要单位支付续医费用的请求,共需103.6万元。
  单位:每年报销 原告:一次给清
  2008年6月4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双方就续医费用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合议,择日宣判。
  目前双方仍在调解,李亚西的态度是,希望原单位能一次性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以免“节外生枝”,他并不是贪图那100多万元巨款,那笔钱可以放在一个中立的机构,只要每年负担他的医疗费用就行。
  被告方曾表示,他们愿意将李亚西管到底,并每年报销李亚西的医疗费,但这个提议遭到李亚西的拒绝:“万一单位破产注销了,我找谁要医药费?”
  按照国人寿命计算赔偿总额曾有先例
  重庆市法院依照国人寿命计算总金额的判决曾有先例。2003年,重庆市某化学厂职工傅某因长期接触电焊工作患上了锰中毒,当时,他每年的治疗费用为11000多元。
  时年54岁的傅某将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以国人平均寿命计算续医费总金额,总计21万多元,加上各种费用共索赔28万余元。最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均对他的请求予以了支持。
(摘编自: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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