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亮律师亲办案例
医院误诊致考生错过高考 法院判决赔偿并支付复读费
来源:侯亮律师
发布时间: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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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小强因阑尾炎,在南漳县两家医院就治时,被误诊为阑尾缺失。小强因误诊住院治疗长达76天,最终错过当年高考。小强将造成医疗事故的两家南漳医院告诉法院索赔。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并支付支付复读费。该案判决支持复读费,在全国尚属首例,是对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的一个突破,体现了司法关注民生的价值取向。
  腹痛发烧住院 阑尾炎误诊阑尾缺失
  2007年4月,南漳高三学生小强,因腹痛发烧入住南漳县一家医院。院方给小强检查时,没在小强腹部查到阑尾。院方就此认为小强阑尾缺失。此后,小强转至南漳县另一医院救治,也被诊断为阑尾缺失。
  病情加重 错过高考
  因两家医院在治疗过程中诊断失误,小强的病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更加严重:小强因阑尾坏死引起腹胫感染,腹腔脓肿形成肠瘘。后经湖北省医学会鉴定,误诊构成了四级医疗事故。
  因病情加重,小强转至襄樊市区一家医院治疗并最终康复。因前期误诊,小强前后住院时间长达76天,错过了当年的高考,不得不支付2290元复读费重读高三。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八成损失并支付复读费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判处造成此次医疗事故的两家南漳医院共赔偿小强各项损失——18万多元的80%,即14万多元,并向小强支付2290元的高三复读费。
  目前,两医院正在逐步支付各项赔偿款。小强也于2008年6月顺利参加了高考。
(摘编自: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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